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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自述:经同伙劝说才嫖娼 事后给了500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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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07: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尚未开庭审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师已轮番发言。今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师李在珂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李某某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并提供案情诸多细节。有知情人士向媒体爆料,称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曾有不利于另一位嫌疑人的言论:李天一称当晚是经同案嫌疑人魏某劝说才去开房,并在性关系结束后由魏某给了受害人杨女士1500元,自己给了500元。据悉,五位嫌疑人各请有律师,律师各为其主,李在珂律师此时的言论引发关注。随后,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对李在珂言论真实性提出质疑,直指“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细节,极端不负责任。”
  李天一自述:车开到李家地库 经魏某劝说去开房
  按照之前媒体的说法,李某某等五人是在酒吧饮酒后,将醉酒杨女士带去开房并实施轮奸。
  但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在之前的自述中却给出不同说法:当晚,一行人离开酒吧后,并未直接开房,而是到了位于北京海淀区远大路的金鼎轩吃夜宵,期间他们还跟邻桌发生冲突。后来离开金鼎轩,开车到了李家地库。李某某自称原本不想去(开房)了,但是被同案嫌疑人的魏某劝说,将自己的车停在地库,坐魏某的车去了酒店开房。李天一还提到:发生性关系以后,自己给了杨女士500块,魏某给了1500块。
  同案嫌疑人律师李在珂:李某某自认天下功夫第一
  天有媒体刊登题为《李某某同案犯律师:李某某自认武功第一 打受害者不为强奸》的报道。
  报道称,李在珂表示,“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某等涉案人员车辆。而在此前,李某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李某在酒店是否存在打人事实尚存疑问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听闻李在柯言论后,兰和随即提出三点声明:
  首先,作为李家法律顾问,此案有关李家的信息只有一个发布渠道。
  第二,李在珂作为同案犯的代理律师,不可能会见到李某,他公布的所谓案件详细信息真实性存疑。
  最后,所谓李某在酒店打人的情节,目前法院并没有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实尚存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细节,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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