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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过万要上报 合理避税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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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5: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网上疯传的2015年1月1日汇款金额万元以上须报CRA的消息,多引自以前的旧闻,本篇文章将为大家做一个比较专业的介绍。

问:加拿大是从什么时候决定开始管制国际汇款的?
答:首先加拿大不是要管制国际汇款,以前也有相关的措施,只不过是以前金融机构是对联邦追查洗钱的单位“加拿大财务交易及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俗称加拿大金融监管局)提供一万元及以上的电汇纪录,这是为了反洗钱的需要;现在的新措施是说这些电汇记录也要报国税局了。所以这个新措施并不是要限制从海外汇款进入加拿大,只是完善汇款的备案制度,以方便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你懂的)。

问:国际汇款的最后时限是哪天?
答: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包括银行、信贷联盟、借贷公司及赌场等可提供电汇服务的机构,都要向税务局主动申报汇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交易纪录。这并不意味着说2015年1月1日后就不能汇款了,只是说2015年1月1日后汇入款项的电汇服务金融机构必须向国税局提供交易纪录。如果您的问题是说在哪天之前从中国汇款不会被报到国税局,Briant的经验是一般电汇一两天即可到账,但考虑到加拿大圣诞假期的问题,最好是在中国的12月29号之前把款项汇出,这样才可以基本放心这笔钱会在2015年1月1日前汇入加拿大。

问:是不是以后汇款都要交税?
答:这是两码事。汇款不等于收入,海外资产的转移或者亲戚朋友的赠予都会体现成进入加拿大金融体系的汇款。根据加拿大税法,这两种情况都不需要交税,如果是海外的收入才需要报税并根据评估结果交税。

问:既然汇款不用交税那为什么还要报税务局?
答:上面问题的回答是说这两种情况不用交税,不是说所有的情况都不用交税。税务局有了汇款交易纪录以后,更容易注意到有问题的账户,可以更严格控制反洗钱、反恐怖主义以及国际间逃税避税活动。换句话说,如果汇款账户被选中需要调查,究竟汇款是属于哪种情况,纳税人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以期望国税局和纳税人能达成一致意见。


问:父母赠予买房首付款的一部分会引发税务问题吗?
答:《从中国把资金汇到海外的几种方式(上)》中讲过,来自父母的馈赠作为买房首付款的一部分,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海外汇款如果次数不很频繁,数目不是很大,被税局挑中查税的几率相对较小。吴边在此温馨提示大家:虽然来自父母亲友的馈赠不需要申报和缴税,但务必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包括汇款单及所有的汇款收款转款单据,一旦税局要求补充资料的时候可以马上提供。另外银行贷款经理处也会帮助准备一份赠予信,在需要的情况下,吴边每次都有帮客人安排签署一份赠予文件。

问:如何处理汇款才能减少国税局查税风险呢?
答:重点在于:第一,尽量不要触动监管部门的红线,避免引起国税局的怀疑和调查,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见《加拿大投资移民报税案例及点评》系列文章。原则上来讲,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您要跟您的会计师/税务规划师商量;吴边对自己的客人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安排,给予不同的建议。第二,如果有大笔金额入账,国税局很有可能会做调查以决定是否要做深度审计,一旦国税局来查账,一般只给予30天的时间期限,在这30天之内要提供出所有的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楚解释汇款来源及汇款过程,就会引发国税局对纳税人的深度审计。

*Van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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