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kBBS综述) 加拿大跟中国是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国和加拿大的法律对很多方面的规定都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初到加拿大的新移民可能会因为对法律不熟悉而遭受损失。对于同居(common law),加拿大和中国的法律规定就有很大的不同。同居关系,通常是指一对配偶生活在一起,没有履行结婚仪式,没有办理结婚的法律文件。约克论坛会员@被警察开单就发帖询问关于common law的一些事项。
@被警察开单:
我是房主,自己买房还贷自己名字,如果女朋友过来住就是同居,半年后如果分手我的房子一半也是她的了。是哪条法律这么讲的?女朋友是公民。
轻喷,只想搞清楚了再一起住,不想没谈好后来辛苦买的小房子也丢了。
对于@被警察开单的问题,很多会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的会员表示每个省对于common law的规定不一样,需要楼主自己查。
@Wodeid:每个省规定不一样,安省不会,BC会,但是时间好像要两年,你得自己查清楚
@阿拉神灯神灯阿拉:楼上的都忽略了一点,安省规定,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平分。But!还有一个东西叫"婚姻住房",婚姻住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离婚时都对半分。但是楼主不用担心,因为你们没结婚。
很多会员表示common law是需要申请的,所以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财产被无端分走。
@nicolejiao:不会。common law要去办理的。比如要有joint account 之类的,不知道是不是要通过律师,总体来讲,没结婚基本不用怕,哪那么容易分房产的,那岂不是随便租一个房子都可以分。
@uzmcue:同居是不分割财产的,以前有案例,一对夫妻在一起几十年,没登记结婚过,老公死了老婆没办法继承财产。
@kaiselinzhang:lz不用担心。同居是同居,结婚是结婚。只要没结婚,对方都不可以分你一毛钱(除了同居2年以上并且有孩子)。你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住在一起,对方也只能分你房子结婚之后升值部分的一半。如果有婚前协议,又一毛都分不走了。
有的会员则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楼主common law是不会分割财产的。
@aihao1144:我和我女友就是common law。common law是不切割财产的。但是同居一年以后可以移民。但是你要证明你是有夫妻事实的。common law分手有一种钱她是可以要的,比方说你们的共同账户一起还房贷,她可以最后要回她支出的部分,或者房子换地板、买家具,如果她能证明她出了钱 就可要回来。
小编在网上搜集了一些加拿大关于同居的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加拿大各省同居关系的法律不同
从法律上讲,同居关系在省的管辖权限内,每个省对“同居”的法律定义以及相关的规定都不一样,因此,在加拿大对涉及“同居”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在太平洋沿岸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2013年3月18日作出的一项裁决对“同居配偶” 做出了新的定义,同居的伴侣只要一起生活了2 年以上,地位就和已婚夫妇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
在能源省份阿尔伯达,同居关系被叫做“相互依存的成人伴侣”, 在阿省,一对伴侣要在一起生活 3 年以上,或住在一起并有孩子,才能被定为 “同居关系”。
在大西洋沿岸的纽芬兰省,配偶共同生活2 年后,可以被视为同居关系。
在新斯科舍省,一对伴侣必须一起生活了至少2 年,才可被视为同居配偶,离异时,同居配偶有权领取配偶赡养费,但没有权利分割资产,包括家庭住房或汽车。
在安大略省和马尼托巴省,同居的人必须一起生活至少3年,或一起有孩子住在一起1 年以上。在马尼托巴省,一对配偶需要去一个登记处注册,才能被确认为同居关系。
法语省份魁北克是唯一一个继承了法国民事法典的省份,也是全加拿大唯一一个不“承认“ 同居关系的省份。
同居关系结束后的财产分割
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份,同居关系得以承认,但同居关系并没有划定在离异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除非两人在同居时签署了财产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
在安大略省,同居关系中不存在“夫妻共有财产”,通过法律构筑信任,以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所以,如果你处于同居关系,你对另一方所拥有的房产作出了贡献,或者是为翻修房子付了钱,或者你负责维护,那么,在两人离异时,你可以就这一财产索赔。这与结婚的财产分割原则完全不同。
分手后的配偶赡养费
同居的伴侣分手后向对方索取赡养费不是不可能,但要取决于一些因素。与婚姻的情况一样,获得配偶的赡养支持不是自动的,只有当一方被视为有权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安大略省,如果同居关系的结束带来了“经济后果”,则一方可以向对方索取配偶赡养费。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提供了定期的固定支持,比如,一名配偶为了照顾孩子而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职业生涯,那这名配偶则有权享受另一方的赡养。
孩子对同居关系产生的影响
从司法角度讲,同居配偶有孩子和没孩子对他们的关系有着很大影响。即便在魁北克省,虽然同居配偶基本上没有任何好处,但同居配偶的孩子是为数不多的“情有可原”的一部分。如果两个人在魁北克省同居,他们有一个孩子,但房子只属于一方,在分手时,不拥有房子的一方可以基于孩子的利益来索取该房产的部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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